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根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拆迁宅基地是有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这意味着,当宅基地因拆迁而被征收时,其使用权人应当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离职时除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情形。
公司改制员工会有一定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现金补偿代替社保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费的,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对其加收一定的滞纳金。
1、土地苗木的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因为农村土地的类型非常的多,所以土地的类型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同。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辞退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劳务派遣工而言,当合同到期终止时,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或者提供的条件不如原合同,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作为劳务派遣工,你的合同到期而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或者续签的条件不如原合同,你都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建议你在合同到期前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