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人,被告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被告写离婚答辩状的方式:首先,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应当写明写明答辩事由。最后,应当由当事人签字,并载明时间。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人在开庭时进行陈述的,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判决书下达以后,被告拒不执行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告不到庭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被告不出庭的具体原因来分析: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区分注销公司时依法清算和未清算两种情形。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权利。公司注销的,应当成立清算小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被告不到庭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被告不出庭的具体原因来分析: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不到庭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被告不出庭的具体原因来分析: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多久通知,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操作,准许原告保全申请的,即会通知原告交纳保全费,提供担保,这个时间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完成;至于通知被告,一般是保全裁定随着原告的诉状一起送达给被告,正常情况下也是五日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