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 与仲裁规则不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4.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
仲裁的裁决类型包括了: 1、先行裁决。它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4、合意裁决。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除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裁决作出后,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的内容自觉履行。 所谓自觉履行,就是裁决事项中对于金额作出裁决的,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金额足额予以履行。 裁决事项附有期限的,履行各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在进入执行程序时,本着互利互益原则,仍然可以调解。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第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第二、是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第三、是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第四、是主要证据不足的。 第五、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第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七、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的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不服的,对此类案件,当事人没有上诉权,也无申请再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