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具体情形如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
基于《纽约公约》的普遍影响,下面主要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此问题加以论述。《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机关可以依据仲裁裁决的执行义务人的请求和证明,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3.仲裁庭超越权限。 4.仲裁
理由如下: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3.仲裁庭超越权限。 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 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 另外,1953《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第5条分两款,第1款规定了须由被申请人举证证明的拒绝执行的理由。第 2款涉及到违反执行地公共秩序的理由,法院可以自行决定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是对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规范拆迁行为、保证建设项目实施和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仲裁裁决条件有: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除上述几项外,如果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执行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企业不能就部分仲裁裁决提起诉讼,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则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规定,由于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则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企业如不执行,职工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业不服部分裁决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根据仲裁裁决事项的性质不同时间也不同: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