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裁判的一般规则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关于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基本准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各种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并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
证据规则的重要性有: 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 1、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2、提供新证据的时间,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使用条件: 1、某一特定证据已具证据能力; 2、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比较弱; 3、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弱影响到该证据独立发挥证明作用; 4、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弱需要被补强。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企业债券的价格 委托买卖单位: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主要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
民事最佳证据规则: 1、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下列证据的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件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