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相关信息:(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含经审批延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主要理由如下: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缺失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资格之主体要件。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3.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财产损害侵权损失的认定是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认定,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结果下达之前,单位可以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如果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将员工工资补齐到正常水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的解释,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 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伤原因不明的情况下,或者不能排除是工作原因的情况下,认定为工伤较为适当。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
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
个人办工伤认定需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