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需要说明的是,提供的遗嘱最好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难以被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不当得利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分居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讨债需要的证明有: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罪证明责任的承担是由被告进行承担,从诉讼经济、效率、效益、公平等原则考虑,应当让被告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或者说,在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中,可以适用一定的司法推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4、如关系人已移居国外的,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5、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