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需要的证明有: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罪证明责任的承担是由被告进行承担,从诉讼经济、效率、效益、公平等原则考虑,应当让被告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或者说,在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中,可以适用一定的司法推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4、如关系人已移居国外的,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5、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索赔误工费需要的证明是收入状况的证据和误工时间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
同案犯口供的证明力属于待补强证据,属于孤证必须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最在证据效力上,对被告人供述尤其是同案犯的供述和指认进行更为严格的认定和甄别,是因为同案犯在承担刑事责任上的独立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