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的。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也有可能通过调解来解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刚刚上诉阶段,还没有二审开庭审理阶段的调解,调解不成的,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二、如果判决前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劳动争议调解失败后是还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的。 2、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是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是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是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是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是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是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是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行政处罚纠纷可以由调解解决。 此外,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的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 但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盗窃治安案件可以调解。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不过不论是和解条款还是和解制度,法律并没有把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诉权让渡给受害者。也就是说,达成和解后,是否还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是由受害人决定,还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如果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的印章;如果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结案书拿了可以再调解。但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已经下达仲裁结果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可以在征求双方意见后走调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