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保金退还时效是:水利工程的质保期是一年或者是双方自行约定质保期,在约定或者规定的质保期到期没有质量问题以后,就可以办理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手续,承包方可以依法申请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的,发包人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审核通过申请的,就需要返还水利工程质保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
工程质量保险质保金的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应按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如果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未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未予答复,视同认可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规定》第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的比例是不高于施工合同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
建设工程质保金3%保证金已经实施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有以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主要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有明确规定: 首先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其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