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
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的原因:做到统一验收才能够做到所有建筑工程的质量都相同。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一、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包含项目内容: 1、保证项目 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 是对结构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 1、水泥混凝土垫层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伸缩缝。 2、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3、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4、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横向缩缝不得大于12m。 5、垫层的纵向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特点有:(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等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项目建设过程就是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因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都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 (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 (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由于条件多变及施工材料的特性,使其生产过程不
商务楼工程质量保质期是:(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建设局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由质检部门出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