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贪污3万元以上的,涉嫌刑事犯罪;特殊情况下,1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会转化为贪污。 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去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贪污,是指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贪污几百万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在三百万元以上,或者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占村集体资产是不是贪污,依据侵占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村干部侵占的,是职务侵占的行为,如果是村支侵占的,可以认定为贪污。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1、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被判处1-7年的有期徒刑; 2、如果存在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7-10年的有期徒刑;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若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并且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贪污罪行,亦需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私自贪取公款金额未满或未超过五千元,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应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 反之,若情节相对轻微,则由其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章制度酌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对于贪污金额在五千元及以上者,若能主动忏悔罪过,并积极偿还所侵占公款及财物,可考虑减轻其刑事处罚甚至完全豁免刑事责任,仅对其实施行政处分。
公司法人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是不能贪污的,可以贪污的只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贪污公司公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按照以下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一、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占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属于较重情节,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我国法律规定,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