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还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公司倒闭员工得不到赔偿,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关于裁员赔偿的规定是: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合法裁员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裁员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等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因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当员工因过错被开除,且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重大损害与劳动者的过错有因果关系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补偿的。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分以下情形获得赔偿: 一、属于工伤的 工伤职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要求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基金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的,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讨要工伤赔偿项目。 二、属于他人侵权造成的 受害人直接携带伤残鉴定结果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侵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人身损
不是合同到期就有失业金赔偿,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的可获赔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还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还可获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如遇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列的情形并请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即使用人单位表示拒绝,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自身不愿再续约,那么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