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过两年的工作周期后仍未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出如下赔偿及相关权益要求: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请求。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如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但不足以一年的时间内未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计薪额的双倍数额作为工资。 其次为补足社保福利。 若用人单位尚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立即追溯并从工作开始之日至现在的所有社会保险。 最后是经济补偿索求。 依据该法律法规的第四十七条,劳动者享有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用人单位索赔经济补偿的权利。 具体支付额度按照当期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月工资的补偿金;对于工作半年至一年内的员工,则实行一年计酬制度;如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获取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此外,对于因加班却未获支付相应加班报酬的情况,劳动者亦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合理赔偿。 倘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仍感不满,劳动者有权进一步选择提起诉讼或是寻求法律援助。
公司把员工辞退,若是违法辞退的,需要给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规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公司倒闭,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合同期内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 2、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员工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可以赔偿; 2、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任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以按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劳动者任职不满六个月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后,需要对农民进行赔偿,费用有以下几个: 土地补偿费;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等等。 对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公司市内搬迁,证明公司和员工,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公司新的工作环境继续履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标准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3、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