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协议的撤销: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可以拒绝履行交付义务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
结婚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1) 赠予彩礼确实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并非是无偿转移所有权,而是附条件,只有在赠与才生效。 彩礼赠与得以生效为附加条件,实际上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就应当恢复到前的状态。 (2)一般意义上的赠与,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赠与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有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
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赠送给第三人,会引起公司股东总人数的增加,会破坏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赠与的房产可以卖。根据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办理相关手续。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
这种风险应具体讨论。 (一)对于受赠人而言,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 而《合同法》又规定了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转移之前不可撤销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二)对于公司而言,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
小三如能证明被赠与财产为赠与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则赠与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