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年龄以你办理退休的方式来区分退休年龄,在单位退休,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职工、干部60周岁;在社区以灵活就业形式退休,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办理退休,并且在档案中认定为干部身份,女满55周岁。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 另外,对于女职工退休为50周岁,但女干部为55周岁退休。有的地方规定在企业作为职工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退休前回到企业当职工或下岗失业的,经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按职工退休年龄即50岁退休。
基础养老金,一般来说,37年工龄,我们可以领取37%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社保给予我们的平均缴费指数比一小一些,那么我们的基础养老金就会略微下降。如果指数少0.2,退休待遇就会下降10%。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是最简单最直接的,用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60岁是139个月。37年工龄,一般可以领取13%到1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所以三项相加的话,我们的退休待遇一般会在55%到6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左右。
新办法退休待遇实际上包括四大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及职业年金。我们可以参看一下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新办法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部分,是根据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和缴费年限领取一定比例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副高级七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一般在1.6~1.7左右。 按照1.6计算,如果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是40年,可以领取5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也是类似,但是各地的过渡性系数有所差别,比如说山东和河北省是1.3%,天津市和北京市只有1%,浙江和四川省是1.4%。 按照山东省1.3%计算,32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领取66.56%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两部分相加大约是118%的社平工资或者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山东省6893元的计发基数,这部分待遇是8133元。 另外,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如果是60岁退休,实际上是相当于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139。一般来说,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的老人都能积累个七八万元以上,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能领到500多元,职业年金会略高一些,能有六七百元。 新办法退休待遇,合计约有9300元左右。 9300元减7300元,高出约2000元。计发比例是80%,那么真正的退休待遇就是7300元+2000元×80%,结果是8900元。
在职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公司不开了是有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到正常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说企业和员工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是属于法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之内的。 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单位自然而然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了,那么作为员工来讲,也是无法享受到经济补偿待遇,同时也是无法领取到失业金的待遇,因为不具备条件,那么作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员工,那么只要是自己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都应当依法由原来的工作单位正常的去申请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如果属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60岁以后死亡的,就是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或是病亡,对于企业退休职工的死亡补助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21)18号文件的规定,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来执行。 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精神,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60岁以上死亡的退休人员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抚恤金标准,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辞职后不能正常退休。工作人员有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的,又不合退休条件、自愿退职、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情形可以申请退职,退职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作人员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一)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又不合退休条件的;(二)自愿退职的;(三)不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工作人员的退职金,按照下列规定一次发给:(一)工作年限满五年或在五年以下的,除了发给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外,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二)工作年限满十年或不满十年而在五年以上的,除按(一)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半月的工资;(三)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的,除分别按(一)、(二)两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两个半月的工资。
女的退休年龄: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 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同时还需要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在具体建议中,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到年龄不退休不违法,但不符合相关规定,违反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般来说,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包括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我国《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退职。 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对于应当退休、退职的工人,经过多次动员,仍然坚持不退的,可以停发其工资,改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 按上述《通知》精神,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是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缓退的,就必须退休。
一、面向的对象不同 离休就是“离职休养”,面向的是建国前参加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而退休面向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基层干部。 二、工资待遇不同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退休仅仅享受养老保险金。 三、医疗待遇不同 离休干部还有生活补贴,医疗待遇上也是实报实销。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的条件,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 四、年龄的条件不同 离休老干部离休的年龄因为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级干部为65岁,副省级及以下干部为60周岁,其中女性处级以下干部为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