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公民的遗产范围是: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管辖是指具有遗产继承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
遗产继承纠纷调解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二、养老育幼,保护弱者;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 四、充分发挥遗产效用。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遗嘱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遗嘱书写的有效条件有四个: 一、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人立遗嘱时,完全遵照自己的意思表示,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 三、遗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四、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
遗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增强四种意识可以避免遗产纠纷: 一是财产意识。为避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致陷入困境,老人最好提前做好个人财产的储备。 二是遗产意识。老人再婚前要进行财产公证或办理遗嘱公证,对自己身后的财产分配做出书面说明。 三是维权意识。一些老人觉得跟晚辈争遗产不光彩,明知吃亏也不愿与晚辈争辩。 四是执行意识。老人订立遗嘱时要考虑到具体执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法律依据】
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分割要遵循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公证时效:继承遗产公证书直到遗产继承完毕就失去法律效力了。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