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相应遗产。 具有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如果立遗嘱人立有多分遗嘱(公证遗嘱除外),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 但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除公证遗嘱以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
打印的遗嘱不一定无效。立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的遗嘱应属自书遗嘱,这类遗嘱应该按照自书遗嘱予以认定。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才生效。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只是具有最高的效力。 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一式两份,不得代理,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办理。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三种情况。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因此,如果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就意味着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能认定为有效遗嘱,以往的司法判例也是这样做的。
这种情况属于法定继承,先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拿着相应文件,去房管局办理手续。
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签订的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立遗嘱的人叫遗嘱人,根据遗嘱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叫遗嘱继承人。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