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属于附生效时间的法律行为,一般是要等立遗嘱的人死亡后才能够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若是订立了新的遗嘱则以新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
被篡改的遗嘱不一定是全部无效的。若是遗嘱所有的内容都被篡改了,这时整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但如果只是篡改了部分的内容,则只有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是否失去效力要看是全部篡改,还是部分被篡改,若是遗嘱所有的内容都被篡改了,这时整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但如果只是篡改了部分的内容,则只有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遗嘱被篡改不一定会被整个无效,若是遗嘱所有的内容都被篡改了,这时整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但如果只是篡改了部分的内容,则只有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遗嘱可以写给外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明确说明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人的人继承,立遗嘱必须是处分个人财产,且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有效。
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这种方式属于遗嘱继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记载进行分配,不用再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则。
遗嘱人是可以口头订立遗嘱的,但应当满足一定条件,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可以附加条件订立。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构成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二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临终之时的遗言,这一场景符合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这一条件,因此需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即临终遗言当时有两个以上符合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见证人在场,此时临终遗言就可以作为口头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该临终遗言就因不满足构成要件而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