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然是可以继承养子的遗产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然是可以继承养父的遗产的。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兴建房屋的用地,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宅基地。
如果这个手写遗嘱是属于老人本人书写而且是意愿的表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手写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关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包括了不动产,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向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的过户。
遗嘱指定监护指定的监护人,也应当不限于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所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但是,遗嘱指定的监护人应当具有监护能力,能够履行监护职责。如果遗嘱指定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遗嘱指定的监护人因患病等情况丧失监护能力,或者因为出国等各种原因不能够履行监护职责,就不能执行遗嘱指定监护,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是私生子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法定继承不让私生子继承,那就是对私生子的歧视。而且民法典还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谓的私生子在法律上就是非婚生子女。虽然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是立遗嘱不把财产给私生子不属于对私生子的歧视,而是立遗嘱人行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能,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遗嘱属于死因行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