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经公证具有法律效应,不公证的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的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不要求必须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有效的遗嘱应符合的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
具备下列条件则遗嘱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遗嘱只有一个代书人无效。代书遗嘱生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4.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5、遗嘱中给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遗嘱公证需要写财产清单。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