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
有下列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遗嘱依然有效,只是如果又有自书遗嘱又有公证遗嘱,按公证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
办理遗嘱公证后的更改方式是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上,遗嘱是不能随意分割了别人的财产的。 遗嘱要求分割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则必须先将一部分分离出来,然后才能立遗嘱进行处理。遗嘱中处理了别人的财产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
如果有遗嘱继承的房产,一般算作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的要求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是继承人与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但遗嘱应在人死后生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口头遗嘱是否会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
遗嘱的订立: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