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后原公证遗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如果遗嘱继承无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如果表哥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是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 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民可以订立遗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见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6、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 【法
有效遗嘱的必备条件如下: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五、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
立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 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