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法人、社团在遗赠人死亡前解散),则遗赠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遗赠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4、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 (1)受
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
遗嘱中遗赠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据以确认受遗赠权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3、《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 5、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6、遗赠的财产须是在遗赠人死亡
遗赠房产过户所需流程是: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过户。 遗赠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继承权公证
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遗赠人有负责遗赠财产完好的义务。要明确终止、变更协议的条件。 (3)合同中要写清楚遗赠人有权处理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合法有效。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对。其中,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 1.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 2.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