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想要领取失业金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般是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而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5%等。
失业保险领取的方法: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
鉴于各地区相关政策存在差异,关于生育津贴的具体领取标准和特殊状况,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有关机构和部门。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仍需遵循当地政府规范和条例: (1)具有我国合法有效户籍身份的女性——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不论是否正在职业生涯中,只要曾经参与过本市境内的城镇社保系统并按照规定建构了个人帐户,便可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基本资格; (2)虽然并非本市居民,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工合同并在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日常工作中及时缴纳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五险”,那么在怀孕后生育期间同样可以享有相应生育福利; (3)申请并享用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应当满足国家、省级和市级的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流程: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凭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失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当职工失业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有上限的,即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就越长。此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有一定的条件,如失业原因必须符合规定、失业者必须积极求职等。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
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到达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并要符合下列条件:凡在1996年2月1日,务农人员不满45周岁,务工人员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人员,缴费必须满15年。凡在1996年2月1日,年龄超出上述范围的人员,须连续缴费至规定的退休年龄 2.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农、副业从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规定男、女均为六十周岁;其余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规定为,男六十周岁,女五十五周岁。另外,领取月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计算。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
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长期从事一线生产岗位的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长期从事管理岗位的为55周岁。领取条件: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