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我购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和入住四个月了,首付款过户前已给清,合同约定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但银行一直未放款,前房主要求我给房租,或者要收回房屋,说我违约要求赔偿他。这种要求合法吗,原房主一直找我闹,我该怎
房屋已过户,说明你是房主了,不存在租赁问题。原房主只与你存在买卖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而无物权关系。双方约定银行放款时为后续房款的给付时间,但未约定银行何时放款,当然双方也无法约定银行何时放款,这在合同中属约定不明。其实,合同在起草时即应确定后续房款的给付时间,若银行不能在确定的时间放款,则买方应当另行解决房款给付问题或者承担给付利息责任。因为合同的不完善,使双方的争议不能得到合理解决。从公平角度讲,你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卖方房款,否则应当承担利息。如果银行十年不放款,难道你十年也不用付清卖方房款吗?这显然是荒谬的。
你好,我在中介看见一装修好了的二手房,,房子建完9年了,现在有的房子房本已经办下来了。这房子现在没有房本,这套房子中介说得全款,可以到开发商那里一手更名,这房子可以买吗,有风险吗?
我想问下,现在老家要拆迁了,房子是老人的,老人在拆迁协议书上写的我们夫妻的共同名字,那么拆迁完了我离婚,女方能不能分到房子和钱
拆迁协议上有你夫妻的名字说明安置补偿有你们夫妻的份额,如果你们夫妻以后离婚,那属于你配偶的份额应当是归其所有的。拆迁法律中,老人的房子,其权益是及于家庭成员的,这是国家给的利益,没有你们夫妻其人,国家也不会给你们,所以,属于你配偶的份额,归他所有是应该的。如果没有你配偶,也便没有那个份额的财产。所以你不要在心理上有所感觉,再说你们夫妻一场,即便离婚了,也不能亏了她。
我开轿车碰了一辆骑摩托车的大妈,伤者是骨折,事故责任我6她4,现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关于伤残鉴定费不知道咱们承德会习惯怎么判,是让我来出还是保险公司出呢?另外就是我应该出的费用有哪些呢?
你是事故车主,占主责。受损害的一方现在起诉你及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鉴定费不是赔偿范围,也就是鉴定费系由你与伤者之间按责分担。你所应承担的损失即是保险范围以外部分,即保险不予赔偿的部分,其中有法院诉讼费、鉴定费、非医保费用等,还有就是超出保险限额部分。
装修工人装修工人没有把活干好,导致工程延期,甲方没有说不拨款,而是说把偷工的活给做好然后拨款到承包人,工人却没有去返工,而是不管不问,直接去劳动局把承包人告了!这个怎么处理
劳动局也要查证事实的。承包人有无出具欠条交工人了?像这种存在争议的劳动争议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司法措施的,尤其是要确定承包人是 不是欠劳动者报酬,否则,劳动者再告也是没有效果的。针对你所说的情况,如果工人手上无承包人欠款的凭据,是很难有结果的。劳动局也不是一群瞎子,他们也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