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忠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
跟朋友合伙开店,因经营不善要转让,然后另外一方不同意转让,他说他继续开,给我们五万块钱,打的还有欠条,本来是去年都要还清的,一直没还,起诉的话可以强制让他还钱吗
你好,这个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钱的。你们之前属于合伙关系,经过协商,你退出对方继续经营,支付你5万元作为退伙费。这时你们之间的合伙关系解除,成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你现在有借条是可以随时起诉的,但因为现在对于借贷审查的比较严格,你还要准备你们之间合伙经营以及退伙过程中的一些证据来证明借条的合法性。否则对方耍赖你会陷入被动。有借条加上合理的依据,法院就能够支持你
请问产假结束后又请假2个月的,期间没有工资,请假期间的五险一金需要个人全部缴纳吗
你好,因为没有有效的遗嘱,直接去办理过户是不行的。想过户给孙女,有三个方法:1.按照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之后,再过户给孙女(这个方法在过户给孙女时税费会高一些)。2.可以让其他继承人书面认可放弃继承,把继承权给到孙女,需要办理公证。公证之后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3.通过司法途径,以孙女为原告,其他继承人为被告,让法院出具调解或判决书,确认孙女的继承权
老人生前明确表示房子留给孙女,家人也同意,但是没有立遗嘱,房子该怎么过户?
你好,这种情况视为老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没办法直接过户。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孙女名下,建议三个方法:1.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后,再讲房子过户到孙女名下(会有一些税费) 2.去做继承公证,让其他的继承人书面签字放弃继承,只留下孙女作为继承人,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过户就行(这个方法只要交公证费,继承费用。成本较低。3.通过司法途径确权,以孙女为原告,其他继承人为被告,最终让法院出具确权的判决或调解,再去过户就可以了。
我想咨询一下,分手后男方故意在网上冒充我,并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qq号、单位名称等。并且恶意中伤我,扭曲事实,如果想报警的话会判他什么罪呢?会判刑吗?
你好,这种情况刑事和民事上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你描述的情形对方很可能构成侮辱罪,但是否能够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是否达到清节严重。
我是女方,现在已经改嫁外地,跟前夫离婚后,孩子归男方,男方已无力抚养孩子,我要变更抚养权,男方不同意,我该去哪里上诉他?是去男方当地?还是我这边?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进一步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男方有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那就在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就以户籍所在地为准。起诉要有男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人口信息查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