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安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锋语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的不可撤销担保函是怎么回事,外资企业有权成为担保对象吗,如果外资企业依法律成为担保对象,那这家外资企业倒闭了或者携款外逃了担保金有谁出,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或者什么机构能给理赔
不可撤销”一词据说源于信用证的惯例。 1.信用证有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之分,信用证开出之后,未经受益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否则即为可撤销的信用证。不可撤销担保是保证担保的一种形式,大多出自银行之手,国际商会的裁决对“不可撤销”的解释是指银行(担保人)不得单方面地不经受益人(债权人)的同意而解除自己的担保责任。 2.这里的“银行”是作为担保人的身份出现的。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在一些借款合同案件中,作为贷款方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也往往利用自身的优势,要求借款方的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人不得随意免除保证责任或者放弃某些抗辩权的契约。如合同往往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不可撤销担保合同的实质是担保是否具有独立性的问题。 如果出现无法清偿债务的时候,对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的机构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我是做工程的,我给一家公司做技术,工程已完成,可那个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钱。每次问他,都是说他没有钱,要我等他有钱再给我。这怎么办?
你好,建议尝试以下方法: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2.法律途径 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 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一些欠款人在为了将欠款及时追回,又不想通过的诉讼方式时,则会选择非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我从中介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违约合同是10日内购房合同签订,现在都一个月了,业主不来签合同,对方已经违约,我没有提起诉讼,现在我不想买了,请问算我违约吗?还是分谁违约在先?
你好,本案需要区分谁违约在先,根据合同约定,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不算你违约,但是解除合同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详情如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你好,我从公司里面包了一个劳务,但是我没有劳务资质,而且方包单位明确的合同表示这个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出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现在我亏了40多万的人工工资还没有钱发,我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可以让工人找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你属于实际施工人,那么实际施工人怎么追讨工程款呢: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为了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时人,考虑到案件的审理涉及两个合同关系,如果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不参加到诉讼的过程中来,许多案件的事实难以查清,法律责任难界定。所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案件的第三人;实际施工人也可以发包人、承包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这样既能够方便查清案件的事实,分清当事人的责任,也便于实际施工人实现自己的权利。
我之前为一个朋友担保贷款,现在朋友无法还款,法院已提起诉讼,请问我是否可以退出担保?如果最终此贷款无法偿还,是否会影响到我的子女的就业、出国学习等相关事项呢?
你好,无法退出担保,你签订了担保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该笔贷款无法偿还,则你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等,在你的子女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报考政审严格的高等院校或者公务员、部队等岗位时会影响政审,出国学习等也会受到相应影响,比如出国留学会要求你提供保证金账户,但是你要是账户上多出一笔钱,有可能会被冻结,影响留学审查等。 建议尽量想办法清偿贷款,清偿完毕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