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强制执行的话必须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是吗?没有财产的话怎么办?能不能拘留他?前两天法院调解了说让对方给我们12000他也没给,后来法院给他打电话都不接了,我们就申请执行了,这种情况下好要吗?我
你好,对于第一个问题,强制执行必须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对于第二个问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对于拘留问题,原则上不能司法拘留,只有当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时,才可以对其司法拘留。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只能是暂时执行中止或执行终结。 一、《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执行中止或执行终结。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倒车不小心把别人百万新车蹭到,对方要折旧费,我车子是全险,保险公司第三责任险可以陪费折旧费吗
你好,对你你所描述的折旧费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问题,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目前法律中暂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赔偿问题做出的相应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全国各地法院在判决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在实践中,对车辆折旧费的评估和鉴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议律师在实务中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因为这个标准不好衡量。 二、关于车辆折旧费向谁索赔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一般对车辆折旧费都规定了免责事由,即折旧费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他们从《保险法》的角度给出了理由,我国保险法的赔付的原则是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简介损失,保险公司一般都把折旧费列为间接损失,所以都不予理赔。那么对受害者来说该怎么办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像人遭受侵权之后是一样的,无论怎么修复都不可能和以前没有发生事故时一样,所以这块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大家也是都能感觉到的,举个例子说:假如一辆刚的奔驰被追尾,少则喷漆、钣金上千元,多则达上万元,修复了之后再到市场上交易,肯定和没有发生事故的同等规格的车辆价格便宜,所以主张车辆的折旧费在实践中是能够理解的。 三、对车辆折旧费的问题,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以后会有相关的法律出台。综上:关于车辆折旧费的问题,一般在实务中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即只能向向侵权人主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其次,在法庭上向对方主张此项费用,要有折旧的评估或鉴定报告,否则即使主张,法院也很难支持。
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两岁半了,因各种原因已经分手,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请问孩子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处理
你好,对于你们双方的子女问题,一般两种解决办法,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纠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纠纷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领域,法律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思自治。因而他们可以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约定孩子由男方还是由女方抚养。协商必须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强迫对方接受抚养或不抚养子女。 二、诉讼解决 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全面考虑子女成长中生理、心理及人格道德方面的需要,结合他们的居住生活环境与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满8周岁的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郭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的眼睛八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个月,在受伤的期间有误工费吗?三次手术期间的陪护费,住宿费,车费和生活费有报吗?眼睛受伤的等级和别的八级赔偿有什么
交通事故中我方(营业性车辆)全责,不严重的交通事故,只是车门凹进去一点,由于对方(私人车辆)拒绝和解,理由是要求我方赔偿误工费以及折旧费,然后对方起诉到了法院,这种情况会要怎样赔偿呢
第一关于对方主张的误工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就是关于对方提出的车辆折旧费,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肇事一方除了负责为无责任方修理车辆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车辆折旧费不属于事故理赔范畴。对方如果要追究,必须另行起诉你方并举证具体损失额度。这需要专业机构的评估书,也可以起诉后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损失的具体额度,由此提起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