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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0-08-21 06:32 标签: 合同 成立 情形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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