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不过,因为我国当前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男方主张解除同居关系,其实不受婚姻法律限制。所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去法院起诉时法院会受理。
但是,同居期间怀孕的子女,出生以后同样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要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后,仍要负担子女抚养义务,并且,男方以解除关系为由拒绝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当然女方怀孕期间被解除同居关系,为照顾妇女胎儿的利益。男方同样具有一定的照顾义务,进行财产分割时也会因此考虑更有利于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