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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财产约定制,离婚时如何行使家务补偿请求权?

婚姻家庭 2020-07-31 21:42 标签: 婚姻 关系 存续 期间 实行 财产 定制 离婚 行使 家务 补偿 请求权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财产约定制,那么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时候很难得到补偿。但是,仍然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果在离婚时,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已经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没有自己的财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家务补偿请求权。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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