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可以中止,可以延长,但是两年期限一过,就没有任何再提请的权利了。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时效即为消灭时效。
《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