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产纠纷 2020-08-25 12:50 标签: 房产 争议 可以 申请 仲裁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依据】

《仲裁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