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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被告土地使用权纠纷解决原则和调解程序

征地拆迁 2020-08-26 14:16 标签: 原告 起诉 被告 土地 使用权 纠纷 解决 原则 调解 程序

原告起诉被告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原则如下: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3、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等等。

调解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审查并受理;

3、确定案件承办人;

4、调查取证;

5、调解;

6、送达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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