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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中止情形有什么

损害赔偿 2020-08-26 16:37 标签: 国家 赔偿 中止 情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在请求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或者请求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神志不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国家赔偿诉讼时效中止。

《国际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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