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按揭还是全款,均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
4.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