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拖欠房租,经出租人给予合理期限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