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设立形式: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有2~200人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最低额为500万人民币。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起设立的全部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在2年内缴足,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
跨国并购的方式: 一、横纵向与混合跨国并购。 1、横向跨国并购。 横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2、纵向跨国并购。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3、混合跨国并购。 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二、直接并购与间接并
解散,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再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我国2005年《公司法》并没有关于公司清算期限的规定,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参照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对清算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弥补了我国公司法在清算期间问题上的立法空白,以督促清
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一是具有财产性; 二是具有可转让性。 《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破产资产清偿比例是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来确认,在确定了分配方案后,依照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分配,在此基础上依照清偿比例来偿还债权人或员工工资。 清偿顺序: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小公司在欠税难以经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破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办法如下: (1) 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 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手续费的缴纳: 1.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 2.如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
《公司法》中规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的职权。 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所以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公司的解散由股东会决定,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的解散需要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股东的表决权在三分之二以下,那么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才能解散公司。 那么,是否就意味着表决权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