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名称。 (3)产品数量和计算单位。 (4)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 (5)产品的包装。 (6)产品的价格。 (7)交、提货期限和地点。 (8)交提货方式。 (9)交提货日期计算。 (10)货款的结算。 (11)产品的验收。 (12)违
网签并不意味着不能毁约。网签后卖方违约的,已经交付的定金,卖方应当双倍返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保管义务不是附随义务,因为我国合同法当中规定的附随义务的内容主要是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保密义务和保护义务,其中并没有规定保管义务也属于附随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寄存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终止融资租赁原因一般是合同的解除,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二)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 (三)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了首付款要退房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55、56条规定,一方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表意人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误解是误解一方的非故意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 (三)因欺诈、
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包括结算单,收货单,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习惯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结算单、收货单等主张价款; 对方对单据上标的物签收人的身份持有异议的,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