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子女的义务,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将执行案款2329元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切实提升他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您好!我跟我丈夫结婚7年了,很遗憾没有扛过七年之痒,要面临离婚了。我俩只有一个孩子,婚后财产只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我丈夫名下,考虑到和平分手,公平处理婚后财产,我们都同意把这套房子留给孩子。但是我听说有很多反悔的案例,请问未来我丈夫万一反悔了怎么办?有什么好方法能避免他反悔吗?
“我真的是看错了人,和这样一个好吃懒做的人结婚,我不想跟他过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对承办法官简家瑛说道。原来,李某与伍某于2016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生育一子一女,家庭圆满。但被告伍某近些年好吃懒做,开始迷上打麻将,不愿意花时间照顾家庭,李某多次劝解无果,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退休职工赵某与妻子韩某婚后生育有兄妹二人。2016年,赵某与韩某共同立下一份自书遗嘱,载明二人百年后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儿子继承、存款60万元归女儿所有。该份遗嘱由赵某书写,夫妻双方签名按手印。
近日,宁强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稳定。蒲老太与丈夫王大爷育有三儿一女,现小儿子已去世,其他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进内蒙古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促使其重新回归融入社会,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
离婚律师特别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配偶一方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方购买保险都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目前,民法典、保险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人投保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作出规定。
2018年闫娜偶然得知,孙海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4份人寿保单。闫娜认为购买保险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孙海东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孙海东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由孙海东返还全部保费194610元。
张涛、王丽结婚后育有一子张哲。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并未处理双方名下的保单。离婚后当年,张涛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王丽作为投保人的人寿保单。
王强与夏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夏芳购买了两份人寿保单,投保人都是夏芳,被保险人分别是夏芳、王强。后二人于2018年9月14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两份人寿保单进行分割。
“你应以父亲能获得亲情和温暖为前提、以有利于父亲的最佳利益为原则,摒弃心中隔阂,增加探望父亲的次数,给予父亲更多关心、关爱,履行好赡养义务……”4月18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获悉,这是该院近日发出的一份《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这也是江西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
4月16日,一段男子殴打幼儿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一女子正在为幼儿喂饭,幼儿看起来不过一两岁,男子却下手很重,不停对幼儿掌掴、卡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