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同居之后分手,男方被迫填写50万分手欠条,该欠条有法律效力吗?姜女士与孙先生都是在外漂泊打工的异乡人,由于工作原因双方相识,很快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开始同居生活。
黄某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一直对他十分溺爱,使其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性,成家后仍屡教不改,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抛下年幼的孩子远嫁外地。妻子走后,黄某仍不思悔改,反而破罐破摔,铤而走险贩毒被刑事拘留,即将判刑坐牢。黄某年幼的儿子因此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
近日,城北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女方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多亏检察官帮忙,不然我现在只能带着孩子睡大街了!”近日,在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室内,孙某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含泪道谢。不久前,随着法院作出撤销房屋确权判决书的裁定,孙某与前夫赵某甲一家的纠纷终于暂告一段落。
男方向女方出具赠与协议一份,载明“由于女方购买房屋资金不够,我自愿赠送女方240万人民币在女方购房付款时,一次性转账到女方账上,或者按女方要求转到其他账号,该赠与为无条件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履行完毕不可撤销”。
身在遂宁的丈夫起诉远在美国的妻子离婚,妻子无法回国,丈夫又急于解除婚姻关系……近日,遂宁中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视频连线,成功跨洋调解这起离婚案。
丈夫私下变更与前妻的离婚协议,被现任妻子发现,现任妻子认为丈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益,愤而诉至法院。钱某与刘某于2012年4月13日登记结婚,2014年钱某发现刘某在2012年8月17日与前妻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变更》。钱某认为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与前妻万某达成的协议变更是对自己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
夫妻在外打工,没时间照看孩子,于是就将孩子留给丈夫的父母照顾,四年过去了,但因为儿子和儿媳协议离婚,孩子的爷爷奶奶便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一笔四年的“带孙费”,最终该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我以后一定会竭尽所能来孝顺母亲,请法院监督我。”近日,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罗放、李林通过十多次走访调解,倾力化解一起长达数十年赡养纠纷,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矛盾。
老人认为养子不孝,所以立下的遗嘱(打印的遗嘱)要求除却养老部分的财产剩余全部给弟弟。老人去世后,养子以遗嘱是打印的为由,认定遗嘱无效的,要求继承养母去世后留下的所有遗产。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老人的遗产按照遗嘱来分。
李某(化名)笑眯眯地向法官介绍“这是我的婆婆,这是我的小姑子,这是我的朋友也是我老公的亲戚…”很难想象这欢声笑语的一家子来到南溪区法院大观法庭是为了离婚。
因受宗族观念的影响,想亲上加亲,父母撮合本系表兄妹关系的两人近亲结婚,在登记结婚后,两人就都外出打工了,互相之间也没有联系,男方随后便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家庭律师表示到,我国《婚姻法》明文禁止近亲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登记的婚姻系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