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可以起诉。《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拖欠货款纠纷应到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经的同意。《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债务撤销权一年内可以行使。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借款人的义务: 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借款方有支付利息的义务。 3、借款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4、借款方有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材料: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4、提供有
债权的抗辩权是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五
是指当事人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签订的协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良资产抵押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同一财产重复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问题。 (二)抵押的财产被查封,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三)破产企业中被抵押的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流质契约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