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即保证人,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债务人转让债务也需要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换言之,债务按人允许债务人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如果欲使保证人继承承担保证责任,就必须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未通知债务人转让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符合以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受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借条的时间问题是:借条上通常约定了还款时间。债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就会失去诉讼胜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有以下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有以下方式预防: 1、要求出具书面借据或者其他类似书面凭证。 2、借款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等方式进行,同时在银行凭证上注明是借款用途或者归还借款的用途。 3、在书写借据或者还款凭证时应详细全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满足质押申请条件导致的。 存单质押有以下两种: 一、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
留置权人享的权利: (一)占有权。 (二)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 (三)使用权。 (四)必要费用的偿还请求权。 (五)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车辆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1、查验车况,评估出合理的价位,同时要注意车辆的保险状况; 2、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选择正规贷款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