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逾期抵押车过户变卖是不合法的逾期未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卖抵押物求偿,但是未经协商一致或者法院判决的直接改变所有权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禁止流质抵押的存在; 所以说,如果是因为逾期而直接变卖抵押物的,其行为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利息是指因为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而应该给付给债权人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
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物权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在适用中,物权法与民法总则若存在分歧,会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留置权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遗弃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根据《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是开票方留存备查的凭据,发票联是收票方付款的凭据,抵扣联是收票方办理扣税手续的凭据。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 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因为在使用一般发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合,通常情况下是在付款后再开具发票,或是开具发票行为与付款行为同时进行,发票在此种情况下可以作为付款凭证,证明已付款的事实。 但在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交易的场合,
关于遗失物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物权的取得有如下分类: (一)合同。 (二)善意取得。 (三)继承、遗赠。 (四)赔偿、补偿。 (五)判决、裁决。 (六)划拨。 (七)时效。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欠网贷让人起诉了的依据是: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是3年。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3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不合法。债务关系是民事责任关系,债权人不权主张债权,但主张债权的手段、方式、途径必须依法合法。公民的人权利是不受侵犯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违法侵权行为,严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二百三十八条,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