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征地补偿的规定: 一类片区补偿标准:区片价:120000元/亩;基本农田:144000元/亩;建设用地:120000元/亩;未利用地:96000元/亩。 二类片区补偿标准:区片价:100000元/亩;基本农田:120000元/亩;建设用地:100000元/亩;未利用地:80000元/亩。 三类片区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
土地使用权投资过户流程如下: 1、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 3、地价评估; 4、填写转让审批表; 5、审批; 6、交纳税费; 7、登记编号; 8、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土地使用用途不符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
个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到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相关部门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 3、符合条件的,批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级拨付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其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商住两用土地使用证的优势如下: 1、可以注册公司,也可以居住或办公; 2、不限购; 3、不算首套房,环境好;等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
如果没土地使用权,需要向当地的国土局或土地所申报土地产权,办理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
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权利: (1)被告知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2)获得补偿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提出意见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