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是一种既能办公又可居住的产品,它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商住两用房的优势是不限购、价格低、某些区域住宅数量减少,促进商住的火爆、出租比较抢手;劣势是: 1.相比于住宅的70年产权,商住两用只有40到50年; 2.不能落户,不是教育地产; 3.生活费用高。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
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4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
发生租房纠纷的处理是: 1.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也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只有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可以办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 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买房后还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费、证照印花税、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期房正式签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2.查验所选中房产的合法预售证件。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3.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卖房子需要通知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买卖交易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执行。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卖房时的注意事项: 1、签署卖房合同时,要确认清楚房子的产权问题,确认产权的共有人没有问题才可以继续交易。 2、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及中介费用要明确。 3、房屋内部设施的种类、付款方式、产权保证、违约责任、交房时间、物业费、水等要明确约定。 4、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的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5、
收房验房时该注意的事项有: 1.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2.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3.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4.房屋交付出现质量瑕疵,如果并不严重影响实际居住,并且开发商及时予以修复。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
房屋他项权利注销,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房屋预售最长时间是没有规定,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一年一审。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