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保修期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
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更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租的房子漏水,一般情况下由房东负责。但由于合同上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因为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
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是否出现质量问题;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贷款买房要注意的问题有: 1、购买的贷款产品房封顶后贷款才能生效; 2、贷款者申请额度量力而行,收入证明需为每月还款额的2倍; 3、善于管理和使用公积金; 4、计算买房贷款的可贷额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买房应该了解的有: 1、小区规划,包括总占地面积,绿化率,容积率等; 2、深入了解楼盘,多方面了解楼盘情况; 3、签订合同要谨慎; 4、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 5、避免定金陷阱。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资格问题; 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问题; 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 5、关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建房问题; 6、关于商品房的预售问题; 7、关于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问题; 8、关于预售商品房的价格问题; 9、关于无效合同的处
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有: 1、是否具备交易的条件二手房要具有不动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 2、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确认房屋产权人,确认房屋查封、抵押情况,确认房屋内户口问题; 3、确认购房者资格及相关税费; 4、尽量缩短交易时间。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
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 1、需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以及身份证等; 2、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 3、了解房屋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 4、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是否有按揭房贷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
房屋出售协议包括的内容有房屋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 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等,都必须明确清楚;包括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产权登记及费用;还包括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
现在买房子要交个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