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 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
预交物业费不合法,《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 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有两套房不可以抵扣个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一
安置房不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如果你想要在安置房子上加入子女的名字,首先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才行。 因为这种也是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一定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都是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还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并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一个真实性负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法律上没有明确欠债多少会查封房子,债权人需要提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进行查封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无预售证退房的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1)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市场运作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不同;(2)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3)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对主体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如果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有着如下重大的差别: (1)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市场运作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不同;
临时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内容:总则;组织及职责;会议;委员;经费和办公用房;附则等。 1、总则。 2、组织及职责:组成人员、委员会的权力及义务。 3、会议:召开方式、主持人、出席人员。 4、委员:产生方式、禁止情形、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5、经费和办公用房。 6、附则。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如下: 1、预期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实际违约。 3、不适当履行。 4、其它违约行为。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