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房屋漏水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不动产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购房资格审核需要的证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提交单身证明。 3、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
购买期房风险具体包括: 1、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 2、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 3、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房产抵押贷款的办理部门具体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等。 房产抵押贷款的规定是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
可以办预售许可: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归属的确定: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
委托办理产权属于民事行为,公证不是必须要件,但是为了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以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签卖房合同后房价上涨,房主宁赔不卖,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办理退房手续需要注意: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